安全保卫规定

1 各参展企业应指定保卫人员,协助做好组委会和展馆的安全保卫工作。

2 实行安全保卫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参展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与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博览会的各项规定,共同维护中国一东北亚博览会秩序,确保展会安全。

3 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教育与会人员,不参与邪教非法组织,提高警惕,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4 加强中国一东北亚博览会证件管理,展会期间所有进入会展中心展区范围的人员须将有效的大会证件挂在胸前,服从和配合保卫人员检查。展会期间,除免检人员外,其他与会者均需主动自觉服从和配合门卫查验证件和安全检查。不准将证件转借他人和带无证人员进馆,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 做好安全防盗工作,妥善保管好展样品和个人随身物品。参展商应按时进馆,且不要提前退馆,以确保展样品安全,防止被盗。

6 剧毒品、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等展样品,只能使用仿制代用品,严禁携带实物进入展馆。

7 展馆展位装修、搭建,依照《展馆防火规定》执行。展样品的陈列须按规定摆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展样品摆出展位外。要服从展会检查组、保卫人员的检查纠正。

8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展馆防火规定》,加强对所属人员安全防火教育,做到防火工作人人皆知,自觉遵守,确保安全。

9 展馆内(包括展场、展位、办公室、仓库、通道、楼梯、电梯等室内场所)严禁吸烟,违者按章处罚。

10 爬虫、鱼类、鸟类或其他禽兽动物、宠物不得进入展馆,除非是经大会批准的展品或大会批准其使用与展览活动或表演有关。

11 布展期间,运送展样品的汽车进入长春会展中心范围后,按指定地点临时停放,卸货后立即驶出长春国际会展中心范围。

12 进入长春国际会展中心范围的汽车须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按规定路线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

13 中国一东北亚博览会期间,凡拾获的各种物品应及时送交到展会的安保部门或总服务台登记处理,不准自行保管和擅自处理。

特别提示:建议展商在展会对外开放期间将易移动的贵重物品(如手提包、钱包、衣物、证件等物品)随身携带,严防被盗。如有丢失,组委会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