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展展品管理规定

为规范展销行为,坚持诚信参展,创建良好展洽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东北亚博览会品牌形象,特制定参展商管理规定。

1. 保证产品质量,维护合法权益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办法》,严把商品验收关,保证展销商品质量,无假冒伪劣产品及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保证无危险品和其它有不安全因素的物品入场,不销售散装、简装等非定型包装食品,不销售过期商品,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服务承诺,保证售后服务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明确商品价格,合法适度宣传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切实保证明码实价,杜绝乱涨价或变相涨价等欺骗消费者行为,对企业展销活动如实宣传,宣传内容不夸大其辞,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明示展销活动信息和规则,切实保证消费者对展销活动的完全知情权。

3. 严把审核流程,遵守参展规定

严格按照《参展报名表》申报并经招展单位和组委会审核确认商品进行展销,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无标签的食品不得展售。展商现场备有《产品质检报告》、《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相关复印件,不在展览期间展销未经核实确认的商品。不得摆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规定的禁止展览和销售的产品。

4.食品包装的标签应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及电话;

(四)生产日期、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食用方法;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十)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5.保健食品

(一)依法应当备案的保健食品,备案时应当提交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以及表明产品安全性和保健功能的材料。

(二)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现场留有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以及表明产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和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的材料。

(四)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注册人或者备案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关于药品广告管理的规定。

(六)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使用的生鲜乳、辅料等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证婴幼儿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成分。

6.药品、药材及饮片

(一)中成药需要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批准文号和GMP证书。

(二)中药制剂需要药品批准文号。

(三)提取物需要药品生产许可证。

(四)饮片需要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书。

(五)成品药只准展示,不允许销售。

(六)保健品需要有“小蓝帽”标识。

7.进口食品

(一)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向我国出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符合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二)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三)进口商应当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交货日期并保存相关凭证、进口批号、境外出口商和购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四)进口的保健食品应当是出口国(地区)主管部门准许上市销售的产品。

 8. 服从现场管理,保障展会秩序

严格执行《展位使用管理规定》,不以任何形式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不得在本展位以外区域进行任何宣传推广活动,未经大会允许各类舞台演出不得进入展区,不使用功率放大器等扩音设备,确保良好的展洽环境。认真执行《安全保卫规定》、《展馆防火规定》,了解《应急管理措施》,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加强安全防范力度,防止发生人员拥堵和秩序混乱现象,维护良好参展环境。

9. 合法适度宣传,加强展品管理

参展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公共秩序及社会公德,鼓励参展商通过展会平台,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对企业展销活动如实宣传,宣传内容不夸大其辞,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明示展销活动信息,切实保证消费者对展销活动的完全知情权。

遵照国家意识形态有关规定,不得在展品包装、宣传手册上出现与国家大政方针及国家主旋律相悖的言论;不得利用网络、产品包装、宣传手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相关宣传;不得利用网络、出版物等媒介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不得非法获取个人信息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它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