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参展
参展准入条件
1 具有独立经营资格的法人企业。
2 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法人企业。
3 参展商必须是生产商、独家代理商或者批发商,其他类的商人不允许参展。
4 符合大会组展体系及组展要求的企业。
注:参展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上述标准,统一由组委会各招商招展单位确认。
展位管理
本届博览会展位仅限经组委会招商招展人员确认准入、工商部门资质审核通过和备案登记后的参展单位使用。参展企业名称须与“场地租赁合同”相符,不得转售、倒卖、转让或转租展位。凡属展位实际使用单位与展位门头标明的参展单位不一致的,均视为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包括:
1 以联营名义将展位转给联营单位使用的。
2 以供货或协作名义将展位转给供货、协作单位使用的。
3 以非参展单位(未经资格审查、复核和备案的单位)名义对外签约的。
4 以借用名义将展位转给(借给)其他单位使用的。
5 未经许可擅自对调、对换展位的。
6 向供货、联营、协作等单位高价收取参展费用的。
7 其他违规转让或转卖展位,高价收取展位费的行为。
8私自拼接展位,销售未经审核报备的展品。
布展单位
所有特装展位必须使用施工经验丰富、搭建资质和手续齐全的施工单位,对无施工经验或未取得行业内搭建资质的施工单位,主办单位及主场运营公司将禁止其进场布展施工。为进一步提升本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国际影响力和大会整体形象,组委会现场禁止使用桁架绷布等劣质简易搭建物料。参展企业可自行寻找有施工经验的搭建公司为本展台提供搭建服务,所有特装展台须经主办单位及主场运营公司对施工单位的相关资质和图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场施工。
特装展台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从事承接室内装修或展览装修工程资格。
2 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3 公司必须成立3周年以上,有从事中大型博览会特装布展经验,且无违规记录。
4 拥有不小于1000㎡的制作工厂。
5 具备一支专业的技术队伍,有固定的从事展览工程业务的人员(2名以上建筑设计工程师或室内装修设计师、1名以上土建工程师和1名以上水电安装工程师)。
6 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万元。
7 财务状况良好。
展位使用要求
1 展品展具不得超出展台边界,不得占用公共区域。
2 展商不得擅自改动展位结构,不得在展板上钉钉、钻孔及粘贴墙纸。
3 不得私自拉接电线、私接灯具,避免造成电线短路、电线起火。
4 展位内不得设置、悬挂任何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宣传标语和广告牌等。
5 展位内不得设置、悬挂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际关系的宣传标语和广告牌等。
6加强展位管理,展期增加监督检查频次,核验展品与报备内容是否一致,严防违规展品进入展台,对违规者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7展位不得堆放过多易燃展品如:白酒、动植物油等。
8撤展时,将展位内包装箱、纸屑等易燃物品清出展馆。
对违规使用展位的单位,做出如下处理
1 当日闭馆时间即对违规展位进行清场。
2 没收该展台所有人员参展证件。
3 处理结果通报至组展单位(部门)。
4 展位违规转让或转租(卖)的,取消下一届参展资格,并将其记入违规名单。
5 按照一定比例对企业押金进行扣缴。
展会服务联系方式
组委会办公室
中国—东北亚博览会秘书处
地 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松江路51号
国际参展:0086-431-82738839/82766800
国内参展:0086-431-82768100/82768300
市场合作:0086-431-82765557/82766955
传真:0086-431-82718210/82758828
网址:http://www.cneaexpo.org/
主场运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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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馆服务
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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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馆现场运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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